2024-09-29 观看860 次
国庆节期间,全县大型群众聚集性活动增多,旅游、住宿、购物、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景区人员聚集、物流集中,火灾风险加大。会东县消防救援大队发布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提示,提醒社会单位和广大居民群众加强火灾防范,确保节日安全。
一、社会单位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火灾防范措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二、严禁违规用火、用油、用电、用气,特别是商场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落实重点岗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
三、依法依规举办各类民俗、节庆、演出等群众性活动,场地设置、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配足配齐消防器材,加强人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全力确保消防安全。
四、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场所要严格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利用固有宣传设施对游客开展消防安全提示、警示,严禁违规用火用电。
五、餐饮场所要加强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燃气安全应急处置方案;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防范燃气事故发生。使用50kg以上或气瓶组的餐饮企业,要按照安全规范要求设立专用气瓶间。
六、居民要注意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不在阳台、楼道、楼梯堆放可燃物,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不非法改装电动车、“人车同屋”、“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教育孩子不玩火,外出做到“三清三关”。
七、严禁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不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严格控制点火源,对易产生电火花、静电积聚的部位要加强巡查。
八、物业管理单位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防火检查、巡查,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管控,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并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九、驾驶或乘坐交通工具外出时,要提前做好车辆维护保养,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遇有执行任务的消防救援车辆及时避让。
十、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了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和逃生路线,留意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宾馆住宿时不卧床吸烟,不乱扔烟头。
十一、进入旅游景区、文物古建筑等场所,要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源,不乱扔烟头,不在森林草原野炊生火,防止引发火灾。外出旅游前要了解目的地天气情况,不进入未开发景区和区域,禁止违规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景区、林区。
十二、遇到火灾时,应及时拨打119报警。火场逃生时保持沉着冷静,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科学逃生。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举报投诉。
会东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9月29日
编辑 | 饶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