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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东县两岔河水库一期工程(导)截流范围库底清理的公告

2024-10-03 观看452 次

为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会东县两岔河水库一期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审定本)》要求,现将会东县两岔河水库一期工程(导)截流范围库底清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库底清理时间

2024年10月2日至2024年10月20日。

二、库底清理范围

会东县两岔河水库一期工程(导)截流范围库底清理涉及我县鲹鱼河镇:普发村、民主村、水塘子;金江街道:顺河村。

具体库底清理范围如下:

(1)卫生清理范围:卫生清理范围为鲹鱼河支流高程1730.37m、野租河支流高程1728.40m以下的区域。

(2)建(构)筑物清理范围:各类建筑物清理范围为鲹鱼河支流高程1730.37m、野租河支流高程1728.40m以下的区域。

(3)林木清理范围:林地清理范围为鲹鱼河支流高程1730.37m、野租河支流高程1728.40m以下的区域。

(4)易漂浮物清理范围:易漂浮物清理范围为鲹鱼河支流高程1730.37m、野租河支流高程1728.40m以下的区域。

(5)固体废物清理范围:固体废物清理范围为鲹鱼河支流高程1730.37m、野租河支流高程1728.40m以下的区域。

三、库底清理内容

清理内容包括卫生清理、建(构)筑物清理、林木清理、易漂浮物、固体废物五类。

(1)建(构)筑物清理

根据本阶段实物复核调查成果,建(构)筑物清理内容主要包括库区范围内的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建筑物,包括房屋、附属建筑物等;构筑物,包括各种线杆、砖石墙体、坝(闸)等。

(2)卫生清理

根据本阶段实物复核调查成果,结合工程所在地实际情况,本工程卫生清理内容包括污染源与污染物,如厕所、粪坑、畜厩、坟墓、垃圾,建筑物区、耕作区的鼠类,以及地面上各种易漂浮物质。

(3)林木清理对象

根据本阶段实物复核调查成果,本工程林木清理内容主要包括正常蓄水位以下的各种林地、园地、零星果木等。

(4)易漂浮物清理对象

建(构)筑物清理后易漂浮的材料,如废弃的木质门窗、木质杆材、油毡、塑料等;林木清理后残留的树木及枝桠;田间和农舍旁堆置的秸杆等。

(5)固体废物清理对象

固体废物清理对象包括所有可能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固体废弃物,两岔河水库一期工程库区主要为生活垃圾等。

四、有关要求

(一)各移民户必须按照库底清理要求,立即做好个人财产清理、房屋腾空、坟墓迁移等工作。

(二)在库底清理期间和库底清理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会东县两岔河水库一期工程(导)截流范围库底清理从事与水库建设无关的生产、生活等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清理范围内种植农作物,已种植的农作物自行处理,(导)截流库底清理和下闸蓄水时一律不予补偿。

(三)涉及群众在完成人员搬迁及房屋腾空后,房屋、附属建(构)筑物的拆除由库底清理实施单位负责。若群众自行拆除,所发生的安全及其他一切事故均由群众自行负责。

(四)库底清理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行业要求立即开展库底清理工作,项目业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乡(镇)和监理单位要切实加强监管,确保库底清理工作达到规范要求、满足验收条件。

(五)在规定时间内不妥善处理库底清理范围内个人财产、腾空房屋的,将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置。

(六)实施库底清理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影响、破坏库底清理工作,凡有阻止、影响、破坏库底清理工作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会东县鲹鱼河镇人民政府

会东县金江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3日

编辑 | 冯正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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